车辆工程专业(080207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,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具备汽车及其零部件设计、制造、控制、试验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,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,能在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、机电相关行业从事设计制造、试验开发、性能检测、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
主干学科:机械工程
必修课程:机械制图、程序设计(C)、工程力学、电工电子技术、工程材料及成型技术基础、互换性与技术测量、机械设计基础、汽车结构与原理、控制工程基础、汽车电器与电控技术、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、汽车制造工艺学、汽车理论、汽车设计、汽车试验学等。
三、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
具有学籍的学生,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,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、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,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,准予毕业,发给毕业证书。
学位授予条件:符合《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》条件的毕业生,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
四、就业方向
职业发展标签: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、机电相关行业从事设计制造、试验开发、性能检测、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