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》甘高宣教函[2016]28号文件的要求,结合各大高校网贷引发的悲剧频发学生的实际情况,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网贷的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,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组织学生开展了“倡导科学理性消费,抵制校园不良网贷”的主题活动。
1.学习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相关文件。组织学生学习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教思政厅[2016]3号等文件,明确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的要求。
2.理清我院校园网贷现状。排查各班学生网贷实际情况,并对同学们进行引导。
3.指出大学生网络借贷的风险。一是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。二是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的监管。三是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。
4.分析校园网贷案例。收看了《郑先桥——校园网贷悲剧》,分析了河南某高校某学生由于不良网贷自杀这个真实的案件,帮助同学们认清网络上名目繁多的借贷公司的主要借贷手段,揭示不良借贷的本质:看似是为同学们提供了贷款便利,实则是一种变相欺诈行为,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,则会限于被追讨的困境,会严重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学业和生活。
5.小组讨论。在观看完《郑先桥——校园网贷悲剧》的教育视频后,同学们分享观后感,对网贷现象展开讨论,进一步渗透了“倡导科学理性消费,抵制校园不良网贷”的主题。
6.开展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。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,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理性的消费观念。在校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,一旦消费欲望膨胀,就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之中。
7.提高防范风险能力。开展消费观念和金融知识的教育,认清校园网贷可能带来的危害,谨慎使用个人信息,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;不盲目信任推销的网贷产品,尤其警惕熟人(同学、学长、老乡)的推销。增强学生甄别、抵制网贷业务的能力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不参与不良借贷相关的活动,不做校园网贷的帮凶,不轻信不良借贷公司的宣传,提高学生防范风险的能力。
8.加强资助工作宣传。提高国家奖助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,使那些需要资助,特别是在学费、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,都能够明了政策、清楚办理流程。
最后学院对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:
第一,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,在生活中,加强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自我处置能力。
第二,在校外注意人身财产安全,尤其拒绝网贷,谨防上当受骗。做到“不熟悉的电话不接,陌生的短信不回,未知的网址不点”。
第三,学生应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,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网络借贷行为。防止因为个人疏忽导致“被贷款”。
第四,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,无论是身份证、学生证还是支付宝、银行卡账户,都不宜随便透露给他人。
第五,无论在任何场合之下,都要谨慎充当担保人,否则要承担贷款连带责任。
通过此次活动使同学们正确的认识到不良网贷带来的弊端,提高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。 树立起谨慎使用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,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;不盲目信任推销的网贷产品。增强学生甄别、抵制网贷业务的能力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不参与不良借贷相关的活动,不做校园网贷的帮凶,不轻信不良借贷公司的宣传。
文:白丽丽
图:白丽丽
审稿:张得太